1、申报可以零申报。会计报表可以这样简单做下。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填上,货币资金按实际填写,管理费用的数填在未分配利润栏(注意是负数哦)其他合计栏自己算下。利润表只讲管理费用栏填上,其他要求计算的计算下即可。
2、银行有注册资本,最好要当月有显示。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上即可。
对于开办费,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可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但在当年的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10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00000
新办企业在筹建期间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税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1.企业会计制度,对新开办的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摊销作了重大调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3.举例处理:
例:某股份公司2005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前期都归集到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 万元
贷:银行存款(现金) 96 万元(汇总额)
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96/60月=1.6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6万元
以后各月做同样的分录,5年内摊销完
如果金额少的话,不影响当年损益发生和年终所得税的核算,可以一次性记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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