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税务代办 > 税务信息

外商投资所得税具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3 15:38:31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现在外商投资基本上没什么优惠,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外国企业所得税属于非居民企业的话,企业所得税为20%,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税率为10%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从2009年1月1日起,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但继续免征关税。

  西部地区符合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申请还可以按15%的税率征企业所得税。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之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产业在相关省份也视为鼓励类。

  目前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只能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从2008年开始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恢复征收。另外,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上不再区分内外资企业,但对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到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待遇(但主要对生产型企业或IT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此外,根据企业具体所在地,地方政府可能给予一定的优惠。总体来看,国家对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在不断的缩减。

  一、根据税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所以,外商投资企业将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利润汇往国外的,不需要交纳税款。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物资,一般按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没有优惠政策。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国产设备,符合规定条件的,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可以按照规定方法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根据其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工作的期限(以下简称:居住工作期限)长短,决定其工资薪金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中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 对于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由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工作期限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中超过183日,但不超过1年的个人,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还是由中国境外机构支付,均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居住工作期限满1年,但不满5年的个人,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还是由中国境外机构支付,均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不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工作期限满5年的个人,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 对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应当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在上述规定中:

  1。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而不论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2。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而不论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

  3。居住期限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年度,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对于临时离境的,不扣除临时离境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4。居住期限满1年以上的是指,在该期限内的每个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因此,对驻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人员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交纳,与一般的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一样,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你公司)在次月7日内申报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包括在优惠过渡期内)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那么,今天向大家具体介绍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失效)第七条第一款: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所以免征的是外国投资者的所得税,同时由于新所得税法的规定,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纳税义务,所以需要从2008年1月1日即新税法颁布作为划分界限,进行过渡。

  • 上一篇: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般纳税人报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下一篇:外资企业纳税存在着哪些具体原则,外资企业纳税主要有那些?
  • 相关文章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