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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自己单位适用于哪种抵扣管理办法,一般单位哪几种发票可以报销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5-21 21:07:1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3号)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在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和深圳市试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实行该办法的单位应该仅限于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和深圳地区的单位,其余地区的单位应属于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单位。

可以报销的发票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6、通用定额发票

  7、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8、通行费发票

  9、出租车发票

  10、客运发票火车票机票

  11、景区门票

  12、通用手工发票

不能报销的发票包括:

  1、货物名称笼统开具为“日用品”“礼品”“办公用品”等大类别,没有具体明细;

  2、改变商品名称开票,譬如说实际采购内容为月饼、水果等,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

  3、附在培训会议报销单的培训会议清单,并不是从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的,而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制作的;

  4、接受第三方开票,向甲方购物,通过乙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

  5、没有购物,直接完全虚开发票。

区分自己单位适用于哪种抵扣管理办法,一般单位哪几种发票可以报销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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