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票没有认证,税务机关是不会给购货企业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通知单》的,所以过了认证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作废的。
按规定是不可以开红字了,但有个擦边球,就看对方与税务局关系好不好.让对方把票面日期用橡皮擦糊,然后去认证,这时会跳错误信息,税务人员要用手工干预来修改错误信息,让他们把日期修改到90天内,先认证通过,然后开红字发票通知单出来.你就可以开红字票了.然后再开蓝字票以后税务局发票核查系统比对发现不符时,最多让对方按发票违规罚个几百块,这样对方损失就小了,关键看他和税务局的关系硬不硬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
答:针对该问题,税务总局于今年2月底对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了升级完善,升级后,纳税人可以按照属期选择确认扣税凭证及用途。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可以在此后尽快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并在申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延期抵扣勾选功能,确认2月份属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遇到此类情形时均可比照该条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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