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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集中清理个税异常数据!11月起,个税申报可在线查!赶紧自查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1-09 15:56:4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为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数据准备,各省市税局陆续开展异常扣缴申报数据集中清理工作。企业和会计必须引起重视!

多地税局发通知:集中清理个税异常申报数据!

税局集中清理个税异常数据!11月起,个税申报可在线查!赶紧自查

税局集中清理个税异常数据!11月起,个税申报可在线查!赶紧自查

  2019年最后2个月倒计时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在2020年3月迎来头一次。目前,各省市税务局将陆续开展异常扣缴申报数据集中清理工作,为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好数据准备。

  对发现扣缴申报情况存在问题的,各纳税单位须按照《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及时开展数据修正工作!企业和老板一定要重视起来!

  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数据及其他可能存在申报错误的疑点数据在这里都有答案的奥!

  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以及注意事项

一、自然人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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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单位应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并不会给个人做年终汇算清缴。

  个人熟悉掌握汇算清缴的相关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2020年个税首次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流程

一、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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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汇算清缴时间

  取得个人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三、纳税申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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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资料

  1、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个税汇算清缴是单位申报?还是自己申报?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以纳税人个人为申报主体,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由于汇算清缴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来说,如果由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办理,会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而且单位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义务为每个员工承担相应的纳税风险,因此,将这一块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更为现实一些。

  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须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提醒:并不是所有居民个人2020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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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1月1日起,个税申报记录可在线查询了!

  1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以下简称“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自然人纳税人可便捷地查询本人2019年及以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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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录系统后即可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首页的【个税信息查询】使用【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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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纳税人在输入密码、查询等环节注意自身数据安全,在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退出系统,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纳税人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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