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1、销售产品的交纳3%增值税,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
2、一同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个体工商户在收取运营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注册。个体户应依照税务部分的规则正确树立账簿,精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精确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查账征收;对出产运营规划小又确无建账方可的个体户,税务部分对其施行定时定额征收;具有必定景象的个体户,税务部分有权核定其应缴税额,施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依据财税(2013)52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 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 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财政部令第65号),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历年来营业税调整一览表具体如下:
项目 |
1994年1月1日 |
2003年1月1日 |
2009年1月1日 |
2011年11月1日 |
2014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
按期纳税的 |
200-800元 |
1000-5000元 |
1000-5000元 |
5000-20000元 |
2万-3万 |
按次纳税的 |
50元 |
100元 |
100元 |
300-500元 |
3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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