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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6-03 08:14:34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二、自2021年5月1日起,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4-10),《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附件11)所列文件、条款同时暂停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3.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

  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

  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

  明

  10.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11.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01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doc
0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doc
03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doc
0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xls
05《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doc
0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xls
0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doc
0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xls
0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doc
10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pdf
11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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