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资料根据公司性质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不同。但是,大多数的资料是共同的。具体年审需要资料如下:
1. 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
2. 公司年检报告书(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印章);
3. 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 营业执照副本;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相关许可证(副本)、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部分公司还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7.有分公司的还需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如非公司企业法人,还需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本单位印章)
申办企业年检
办事依据: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办事部门:
内资和私营企业在所在地工商分局或工商所办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以及市工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在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办理;有广告经营项目的企业在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办理;外资企业在外资联合年检办公室办理。
办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应当参加年度检验。企业年度检验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1、2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所属法人企业公章。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登记主管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办事流程:
企业申报年检材料—> 受理—> 审核年检材料加盖年检印章—> 加贴年检标识—> 发还营业执照
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50元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那么,今天将为大家具体介绍下有关企业年度检验申办流程及材料的具体介绍:
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符合年检申报备案条件的公司和已进入清算的公司除外)。
办理程序:
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它有关材料→ 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企业交纳年检费→ 登记机关加盖年检戳记。
办理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发布,1996年12月25日令第66号修订);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4号发布);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发布)。
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根据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年检需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须提交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下列企业应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一人有限公司,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新设立的公司,2008年度增加注册资本公司。
(2)从事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企业;
(3)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在2008年应全额缴齐的公司;
(4)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加盖企业印章的上一年度已检的营业热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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