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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个体,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注册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18 10:51:3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受理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去所在区工商部门办理,具体方法如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提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提交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者一寸相片一张。

  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者一寸相片一张等材料,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二、办理许可或批准文件

  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三、准备好相关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模板内容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带原件查看;

  4、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6、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6.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者一寸相片一张。

  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经营者一寸相片一张等材料,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

  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二、办理许可或批准文件

  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

三、准备好相关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模板内容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带原件查看;

  4、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6、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6.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6.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6.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6.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

  6.6经营场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房屋租赁协议。

  7、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受理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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