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是不收注册登记费了。(以往,1000万注册资本要交8000元注册登记费)
但是,税务局收税!要按照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来,咱算算,注册资本1000万,那就是给税局交5000元。
不要以为没实缴税局就不收取了,实际上是,等你想注销,请税局开具清税证明的时候,你不补上这些钱,税局不会开具清税证明。当然,也不建议太小。所谓“一元办公司”更多是理论上的。
2、既然是注册资本认缴制,那我认缴个100年,100年后实缴到位,可以吧?
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限制,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
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
什么?别人看不见认缴期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面一目了然,认缴实缴情况全部都有哦。
3、不实缴就不会被抽查到?所以注册资本写大一点无所谓吗?
在认缴期限内,不实缴只是不检查实缴内容,并不是说不会被抽查到。除非是针对实缴进行的定向抽查这一种情况,否则,抽查概率跟是否实缴是没有关系的。反而是,注册资本越大,越可能被重点监控,抽查检查的频率会越高。
4、认缴资金虚高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更大!
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例如,公司如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如因企业经营不善,而需申请破产清算。
如果公司清算后,公司还存在100万的债务无法偿还,此时公司如果注册资金只有50万,那么股东的偿还额度只要偿还50万即可,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是100万,则需要偿还100万。由此可知,注册资金虚高,而股东自身承受能力不够就会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窘境。
一句话: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根据公司的业务情况以及个人承受风险能力,选择合理注册资本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才能更好的帮助公司发展。不要说什么随便填,成年人的世界,任何选择都是有代价的。
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字理应合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办理的名字应由行政区域划分、字体大小、领域、组织结构先后构成。
工商局查名基础标准:
(1)同业竞争的企业字体大小不可以同名的同音词。
(2)查名是两组查名,即2个之上字体大小时要拆卸各自查名,假如在其中随意两字不能用,那麼全部字体大小都不能用。
(1)公司章、财务专用章、私章;
(3)企业章程(正本到工商管理局读取)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的债权债务义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担负相对义务。个体户对债权债务无限连带责任。个体户不具有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主体资格。
认缴这个词是以新公司法修改后被规模性应用进破产法的。在公司法修改前,创立一家企业是很费劲的。不仅在注册资本的额度上面有规定,在注资方式上等各个方面有规定。之前是实缴注资,如今便是认缴注资,这也是较大 改革创新之一。可是实际什么叫实缴,什么叫认缴呢?
在2013年公司法修改以前。对公司成立的注册资本全是有规定的,不仅在额度上面有低限,在方式上也是有严格管理。规定投资人针对资产务必是具体交纳上,才能够到工商管理局开展申请注册。而最新公司法起效以后,针对公司成立标准的规定就极大地释放压力了。
仅有一小部分领域注册公司还规定注册资本,及其资产方式。绝大多数领域企业注册资本低限撤消,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一元能够设立公司的缘故。并且方式也已不是务必实缴只是能够先表明自身注资是多少,就可以惠州新公司注册了。认缴和实缴基本上是2个对立面的定义了。
不好,被注销后你大会上工商局和税务局的信用黑名单,税收务必交纳处罚后才可以消除。工商局一般三年全自动消除。
(1)遵循企业章程;
(2)按时交纳所认缴的注资;
(3)对债权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的公司股东针对企业的负债只用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间接性义务,即公司股东无须以自身本人的资产对债权债务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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