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合伙企业的验资问题大家避免不了要先了解一下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在了解其特点后,再根据法律规定,自然就可以得出问题的答案了。
1、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2、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法律要求。
合伙企业并没有硬性规定的注册资本,《合伙企业法》只在合伙企业条件里有个相关规定“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但这只是由合伙人自行约定,为了运行的需要,法律上没有最低限额,也不需要在工商登记。而那些关于验资的规定都是针对公司的,是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的规定。
2、验资账户。
所以您的验资不需要设立临时账户,也不存在到工商变更登记的问题。如果设立了临时账户,没有工商变更的营业执照款项动不了的。会计师事务所会根据你们的资料出具验资报告的。
现阶段,在中国的创业者数量已经逐渐提升,在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挑选了注册公司,而根据之前相关部门的要求,一般来说注册公司全是必须提供燕验资报告的,倘若是挑选代办注册公司的朋友,则必须将验资报告连在验资报告原材料及其他附表一并交给代办注册公司的组织。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
现在认缴制已经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数情况会用到,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合作,对方为了确认你的公司实力,也会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如果需要用到验资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
而伴随着社会发展的发展趋势和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挑选代办注册公司的朋友越来越多。那么,代办注册公司是否还必须验资报告呢?在前2年不论是代办注册公司还是本身去跑公司申请注册的流程,全是必须验资报告的,而自从二零一四年8月1日一开始,将公司申请注册财产出资额制改为出资额之后,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也就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了。
可是提醒大家的是,尽管现如今注册公司实行的是财产出资额,但也尽量在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时限之前交清注册资金。但倘若公司必须进行招投标得话,很多那时全是必须提供验资报告的,因而倘若是在那般的情况下,您的公司要有招投标或者其他一些申办得话,那么就必须充分考虑验资报告了。自然,倘若您没有这一规定,只是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得话,那么全是可以不用提供验资报告的。
因而总的来说,一般来说,代办注册公司全是无需提供验资报告的,根据公司的实际规定,倘若您要进行招投标或者其他一些申办鉴定得话,那么那般的情况下是会必须提供验资报告的。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 ,提供或承诺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
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的公司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责任公司”。这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而承担的最高额度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一开始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