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企业不用担心商标撤三,只要企业使用商标了,并及时的保留了商标的使用证据,在商标撤三中只要提交了这些证据,企业就能够保护自己的商标,并不需要担心商标就这样被人抢走。
商标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只有及时的使用商标才能够保护好企业的商标权,如果企业的商标不使用,那么企业就算是注册商标了又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商标并不是注册就可以了,还需要及时的使用并保留使用证据。
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记住,“撤三”从来不可怕,可怕的是您没有防范“撤三”风险的意识。“撤三”的法条有它存在的必要性,看你如何运用。未来的法律也会更加严厉打击那些以抢注商标牟利的行为,商标的审批和管理会更加完备。
商标撤三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处理不好,企业的商标权就被撤销了,因此,企业在注册商标后一定得及时的使用商标并保留好使用的证据,商标不使用和没有注册是一样的,完全发挥不出商标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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