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贷款分类
工薪阶层的个人贷款服务。拥有数量众多的网点,拥有员工全程帮助整个贷款流程。也可以方便地在网上申请贷款。提供高达15万元人民币或更多的贷款,贷款期限分12个月或18个月。一般能在申请的当天放款。
小企业主的免抵押、免担保的贷款服务。无论经营小公司还是摊点,只要经营时间超过六个月,都可以申请高达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一般能在两到三天内放款。
循环信用。客户可以在预定的限额内,方便地还贷或重贷,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
4、有限责任公司应由9至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9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6、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8、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9、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程序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首先在筹建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的最长筹建期最长期限是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经过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公司达到开业条件,其开业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由市级主管部门复审,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发放批准文件,并凭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个月内,按正常程序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机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筹建阶段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工作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出资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六)其他材料。
开业阶段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资料;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七)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八)其他材料。
股权转让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与。但发起人或出资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或质押。
经营资金来源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省内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获得融入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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