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可见,在登记注册中,公司只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三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公司名称,可以用"实业"(或者"产业")、"控股"作为行业表述语。可见,"实业"二字只是符合特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代替行业表述语而已,并不是其他类型的公司。
因而,只要您的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三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也可以申办为实业公司,提供的申办材料与申办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同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
目前,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和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扩展资料:
注册资料:
1、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如认缴的企业可忽略此步骤)
5、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文件)。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协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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