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规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公司资信能力也就是说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1、建筑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建筑公司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建筑公司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建筑公司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
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设施。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扩展资料:
建筑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参考:
1.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工具、阀门、管道配件、卫生洁具、机电设备、包装材料销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外墙清洗,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施工
3.卫生洁具、地板、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保温材料、不锈钢制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建筑劳务分包,为国内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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