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在印度注册公司,是否公司必须有一位任命在印度的常驻董事?
是的,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必须要求公司有一位常驻董事。“公司法”第149(3)条。2013年(“法案”)规定,每个公司应至少有一名董事在本财政年度在印度逗留的总时间不少于182天。
二、联络处的有效期是多长?联络处的存在期可以延长吗?
设立联络处的许可最初授予期限为3年,并且可以由授权经销商类别 ,银行不时延长,其中设立了联络办公室。
三、在印度设立的分支机构允许的活动有哪些?
a)商品的出口/进口
b)提供专业或咨询服务
c)在母公司所在的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d)促进印度公司与母公司或海外集团公司之间的技术或金融合作
e)代表印度的母公司,在印度担任买卖代理
f)印度信息技术和软件开发的渲染服务
g)为母公司/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h)外国航空公司/船运公司
四、在印度组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涉及哪些文件?
a)指定合作伙伴的身份证明和住址;
b)注册办事处地址证明和不超过2个月的公用事业账单复印件;
c)来自房屋所有者的NOC;
d)合作伙伴和指定合作伙伴的详细信息;
e)合作伙伴感兴趣的LLP(s)和公司的详细信息;
f)订户表,包括合作伙伴的同意;
g)外国LLP注册证书的副本;
h)外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印度设立营业地的管理局副本;
i)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
注:外国董事和外国订户签署的所有文件都需要公证和从国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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