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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组织机构代码查询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1-17 08:59:5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2008年11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0号公布,根据2014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机构代码的编码、登记、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指根据代码编制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识别标识的载体和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纸质证书,副本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代码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

  省级及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

第六条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政策、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规划计划、统一方法步骤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质检部门应当在本系统内全面应用组织机构代码,并积极配合各级政府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组织机构,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第九条

  组织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第十条

  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出示或者提交下列材料:

  (一)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

  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当即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代码的编码和码段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等国家标准和全国代码中心统一确定的码段管理规则。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式样、内容,由全国代码中心统一制作和管理。

第十五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第十六条

  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十七条

  组织机构应当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进行换证登记。

第十八条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的,组织机构应当申请补证,并向社会公告补证和遗失情况。

第十九条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者证明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组织机构依法变更登记、补证、换证的,其组织机构代码不变。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者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加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保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有效,保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完整、可靠。

第二十三条

  组织机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提交年度基本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机构类型、证书有效期、颁发机关。确保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第二十四条

  全国代码中心等代码管理机构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服务,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组织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可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因过错给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国家质检总局下设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卡),代码登记部门在为组织机构赋码发证的同时,还要采集28项基础信息,并按照国家标准对这些信息进行编码,将这些信息存入代码数据库和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中,供代码应用部门使用。代码登记部门所采集的基础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型、经济性质、行业分类、规模、法人代表等。

  我们周围有很多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知道办理营业执照,而对自己唯一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重视程度不够,也不能够及时参加年检,总感到用途不大。那么什么是组织机构代码呢?

  它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什么作用呢?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

防伪措施

  代码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的,采用了以下防伪措施:一是采用了专用水印纸;二是印刷了防涂改底纹;三是套印了荧光防伪油墨印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行政章。

一键查询

  2013年5月7日,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简称“国家代码中心”)和百度公司联合举办了“创新信息认证 共筑安全搜索”合作签约仪式。

  双方协定,国家代码中心通过百度平台把我国依法登记、依法注册的组织机构实名认证信息向社会公众开放。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百度在线查询的方式,一键查询了解各类组织机构的存在信息,既能够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又能够去伪存真,减少经济欺诈行为,把好诚信的第一道关口。

  代码证书1998年以前分机关、事业、企业和社团法人及分支机构共8种证书,1998年统一更换成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证书分为正本、副本和电子副本(IC)卡3款。3款具有同等效力。

  代码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6523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1714-199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编制的。其表示形式是8位本体代码,1位校验码和一个连字符构成,如:00000000-0,并附以条形码,以便于机器识读。代码具有如下特性:唯一性、完整性、统一性、准确性、无含义性和终生不变性。在单位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如: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常常要求当事人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日常工作中我们习惯地称之为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等要件。而法人代码证又是其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又分很多类型,在办理代码证书的过程中,划分了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法人、事业非法人;社团法人、社团非法人;机关法人、机关非法人;个体、工会法人、民办非企业组织和其它类型共12种。

  代码证对一个单位来说作用非常重要,例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转帐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一个基本账户,作为结算账户,只有在这个基本账户的基础上,企业才能申请一般帐户,才可以购买现金支票。而申请办理这两种账户的时候都必须向银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同样对一个企业来说要想经营,就需要先去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同时申请购买发票。而企业税号的15位数字中,前6位是行政区划号段,后面9位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号,也就是说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必须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可以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有效管理,防止个别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为国家从源头治理税源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在车辆落户、申请人事调动、办理员工社会保障时都离不开代码证,可以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代码证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维护经济秩序以及宏观调控中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有些单位因为对代码证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结果给自己的经营活动增加了许多麻烦,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我市一家企业改制后变为有限公司,前来办理代码证。由于对代码知识知之甚少,加之对其不重视,认为不就是一个证吗,用处不大,因此在办证时将错误信息提供给了工作人员,造成重码现象,致使单位原有的银行帐户及税号都无法使用,后经代码工作人员多方努力,帮助其恢复了原有的代码证号,才使其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工作中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因代码证保管不善丢失,造成车辆无法落户;有的单位因不按期换证,使代码证过期,造成单位人员在办理出境手续时受阻;还有的单位在办理完营业执照后,没有办理代码证,而造成出口货物无法办理海关手续。由此可见代码证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是我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通行证。因此当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组织机构时,不要忘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始终不变性使得其为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和信息交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

  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是组织机构基本信息的核心。为信息共享和政府各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发挥整体效能提供了技术基础。

  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沟通不同系统之间互通互联的纽带,以实时、动态、准确地维护和传递组织机构信息为财税金贸部门间的业务联动服务,在协助国家对财政、税务、金融、外贸等领域的监管,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准确及时地决策信息以及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组织机构代码制度体系

  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以质检总局颁布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等十几个国家标准为基础,配套以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颁布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开展工作。同时,质检总局还与几十个部委进行了联合发文,用以规范组织机构代码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行业的应用工作,从而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此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多部法规和规章都要求应用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享平台为高检系统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挥了很大作用:“共享平台”为检察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研究涉案单位性质、查清涉案人员基本情况、确定侦查工作方向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提高了侦查工作的针对性。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足不出户就可以掌握有关信息,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作为全国第一家行业大卡得到了国家集成电路注册中心的认可,并已成功注册。该卡符合国际标准,同时又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CPU卡(909工程),国内自行设计COS操作系统,并建有全国统一的严格、规范的颁发和管理体系,具有高安全性和可靠性。

  代码证电子副本(IC卡)内设立代码专用数据区和代码应用数据区。代码专用数据区存储了组织机构代码以及组织机构的28项基础数据;应用数据区可供应用部门存储和管理相关数据,实现一卡多用。

  在组织机构代码卡中植入数字证书(CA),统一单位的网上身份认证,对推动本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发展,实现数字北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规范本市网络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保证信息化建设统一有序地进行。

  1、将数字证书植入组织机构代码卡后,该卡已经具备了身份认证、安全认证、数字印章、数字签名等网上身份安全认证功能,可满足电子政务及其他信息化建设网络身份安全认证的需要。基于全市绝大部分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取得了组织机构代码卡,为加强对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今后统一将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作为全市各单位唯一的网上身份安全认证标识,各单位不再进行其他有关数字证认证体系的建设和数字证书的颁发工作。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数字证书植入件组织机构代码卡,并负责全市各单位数字证书的制作颁发工作。

  3、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应用植入数字证书的组织机构代码卡,以实现全市网上安全认证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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