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采购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8、材料领用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9、计提工资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税
10、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11、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12、月末,结转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13、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14、销售收入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
1、查看营业执照。正规选择的公司都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果连营业执照都没有,那么肯定是不能信任的!
2、查看“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一般的纯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都要有财政局颁发的“代理记账资格许可证书”!
3、查看办公环境。正规代理记账公司都有自己买下或租用的固定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如果没有办公场地,这样的公司业是不能信任的!
4、查看公司人员。纯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一般规模都不大,人员不多,但是起码的工作人员是应该具备的,如经理(一般是公司所有者)、外勤(负责取送资料)、记账会计(做账)、审核会计(审核)等!
5、查看硬件设备。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深入发展,基本上电脑做账已经取代了手工做账!所以一般代理记账公司应该有专门用于做账的电脑,并安装了相应的财务软件,配备打印机、读卡器等相关设备!有些地区公司的电脑应该能接入互联网,以便进行网上报税等业务!
6、查看做账总负责人的资质。一般来说,做帐会计只要是财会相关专业即可,经验和学历业有一定影响,但主要是个人能力!而负责最后把关的总负责人一般要求比较高,财政部门要求为中级会计师,熟悉各个行业,防止为企业做错账!
一般来说小规模的内资代理记账200元每月起,如果公司的账目比较复杂,涉及的多会有所提高,外资的一般要加100到200,一般纳税人(就是公司规模大一点的,公司一年的营业额超过500万就会从小规模成为一般纳税人)要加100到200
一般情况下,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其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含:
(1)委托企业的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
(2)企业需要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处理的各种票据和凭证;
(3)企业转账或者借记的银行单据;
(4)一个月之内公司所有对外或者对内的发票原件;
(5)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相关材料和员工个人信息;
(6)一证通或者国税、地税CA证书、报税密码。
代理记账需要以下资料:
1. 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 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 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
周游 | 经营状态 | 开业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
曾用名 | -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01MA081QWT13 | 纳税人识别号 | 91130701MA081QWT13 |
纳税人识别号 | 130701000058462 | 组织机构代码 | MA081QWT-1 |
登记机关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成立日期 | 2016-12-13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18696796969 |
行政区划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 | 邮箱 | 872379360@qq.com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永兴西大街2号前屯新天地小区12号楼3层03号 | ||
经营范围 | 新材料 、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生产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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