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审计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很多中小型企业都没有完善的会计系统,有的是承担不起请专职会计的费用,就产生了代账会计这一特殊的行业。代账会计就是为企业进行建账、记账、出报表、登账、报税等财务活动,形式分为个人和公司代账,个人代账就是个人会计为企业代账,优点是个人时间多,可以随时去公司处理日常账务出现的紧急问题,缺点是没有法律保障,而且代账会计费用无法计出费用核算,并且一般会计技能单一,不能全盘核算一个企业的财务,公司相对于个人来说要更加的安全,有合同做为保障。而且不受知识面的限制,可以全盘核算企业的财务。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时候价格的问题,很多的企业选择代理记账,就是为了降低自己的成本,但是不要说一味的追求低价,而影响了财务的正确管理,很多代理记账公司,对企业的收费价格低,可能是通过长期零申报的方式,但是对企业来说,长期的零申报很容易让企业面临税务风险或者面临稽查。
当然在选择代理记账公司的时候,那么也要相互的交流,听从建议,一般来说专业代理记账公司,在财务记账方面确实有着专业的经验和技术。到了年末很多代理记账公司都会建议企业老板对公司做够汇算清缴报告,可以避免和减少公司被查账的风险,但是很多的企业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少花这个钱而拒绝,那么到后面被税务查到也会面临处罚。
所以选择专业代理记账公司,对企业来说是不可马虎的事情,关注公司的账目,了解自己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合理的听从代理记账公司的意见,让自己避免各种税务纠纷和麻烦,让企业顺利发展。
收费标准
1 小规模 200元/月起
2 一般纳税人 400元/月起
一般客户需要准备资料:
1.收入发票:记账联;
2.成本发票:购货发票、原材料发票、提供劳务服务发票;
3.费用票:如餐费(收入的5‰或者全部餐费的60%,取较低)、话费、汽车油费、差旅费(如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打车票、旅馆费等)、办公用品、交通费、房租费、物管费、机器设备费(以上票据除定额发票外抬头需公司名称)等;
4.银行单据:每月用回单卡到开户行或网上打印对账单和回单(如提现、转账、与银行发生业务的所有票据等);
5.员工工资表: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6.其他原始单据(如:借款合同或单据、还款合同或单据、委托收款合同或单据等)。
1. 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 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 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
4. 员工信息: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5. 其他原始单据。
代理记账需要以下资料:
1. 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 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 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
胥森严 | 经营状态 | 开业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实缴资本 | - |
曾用名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400MA45EBEE92 | 纳税人识别号 | 91411400MA45EBEE92 |
纳税人识别号 | 411491000054428 | 组织机构代码 | MA45EBEE-9 |
登记机关 | 商务服务业 | 成立日期 | 2018-06-2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联系电话 | 13233888841 |
行政区划 | 河南省商丘市- | 邮箱 | 1213386689@qq.com |
注册地址 | 商丘市示范区南京路紫金华庭2号楼2单元701 | ||
经营范围 | 代理记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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