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出纳不用记账,只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果你打算当会计,可以了解一下一般企业大致的会计流程与分录。
一、每月会计作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相关成本、费用,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二、一般企业做账的主要会计分录:
1、采购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税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
贷:制造费用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有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个是代理记账公司最基本的配置;
2、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这是代理机构职业配置;
3、有自己固定的办公场所,最好是正规的写字楼;
4、公司员工配备齐全,例如外勤会计、记账会计、税务会计、审核会计等等;
5、公司财务人员资质高,一般是拥有多年行业经验的会计师或选择会计师,熟悉各个行业财务;
6、软件、硬件设施配备齐全,比如公司应该配备打印机、读卡器等,电脑应该安装财务做账软件等;
7、业内口碑比较好,选择代理记账公司也需要公司口碑,口碑好的公司,在税局和工商办理事情比较畅通、方便,口碑不好代理记账公司,在税局和工商留有黑底,办理事情非常麻烦,容易影响公司业务进度。
一般来说小规模的内资代理记账200元每月起,如果公司的账目比较复杂,涉及的多会有所提高,外资的一般要加100到200,一般纳税人(就是公司规模大一点的,公司一年的营业额超过500万就会从小规模成为一般纳税人)要加100到200
一般情况下,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其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含:
(1)委托企业的各种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
(2)企业需要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处理的各种票据和凭证;
(3)企业转账或者借记的银行单据;
(4)一个月之内公司所有对外或者对内的发票原件;
(5)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相关材料和员工个人信息;
(6)一证通或者国税、地税CA证书、报税密码。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一)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第二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陈豪 | 经营状态 | 开业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实缴资本 | - |
曾用名 |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00MA28F23987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30800MA28F23987 |
纳税人识别号 | 330800000098886 | 组织机构代码 | MA28F239-8 |
登记机关 | 商务服务业 | 成立日期 | 2016-01-1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联系电话 | 0570-3037968 |
行政区划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 邮箱 | 279830270@qq.com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白云中大道39号中央商务广场2幢1116号(自主申报) | ||
经营范围 | 代理记账服务;工商登记代理服务;财务咨询服务;税务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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