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退回附加税怎么做分录
答: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附加税有哪些?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是随正税加征的税。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附加税税率:
1、城建税: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现在国税、地税已合并,在各地税务局缴纳。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新建库存商品,首先要把以前的库存进账以后,再把现在购买回去的和卖出去的做到账上。商品种类多的时候应该在库存商品总账之下设置库存商品的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品名、规格及存放地点来设置,采用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入口需要根据入库单来做,出库根据客户销售单来做。如果业务不多,可以用手工做账,如果业务比较多,手工帐会比较麻烦,可以购买软件做账,有专门的库存系统软件。
下面,我们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闲置的,用于未来的,有经济价值的商品,是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等的各种商品。
本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以上就是“新建库存商品怎么设置明细帐”的回答,大家都了解了吗?更多财税实操干货知识,请关注考呀呀会计实操栏目。
库存商品明细帐: 一个品种一张帐页 是数量品种的那种帐页购进时每个品种填购入数量,实际单价,总额 ;销售后填出库数量,单价(选一种成本核算方法,确定成本单价),成本总额...
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
1、出售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减少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按记账凭证上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的库存商品二级或三级科目进行登账。
均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借方为亏损,贷方为利润。 因此,不论是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当年亏损,还是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均不需要做分录。
是这样:(不考虑税金)买时: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卖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结转销售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结转利润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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