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代理记账 > 会计实操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5-21 12:00:2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货,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1、进货时借:库存商品等贷:银行存款等2、销售时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货,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1、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销货税收优惠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怎么处理?整体上来说,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进货后可以通过库存商品的科目处理,后期再销售时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核算的,但是相关的增值税税额应当做相关的成本费用科目处理,不用做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如果你们对此内容的解答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找老师进行咨询.

网友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会计分录的相关评论

网友:鱼痴也鱼醉

  小规模纳税人进货分录

5:26:36前回答 已被31329人点赞
网友:奥迪A5888

  

19:2:12前回答 已被73657人点赞
网友:用户哈哈你好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帐款销货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扩展资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后做分录:一、销售商品确认收...

24:41:41前回答 已被54298人点赞
网友:用户318560170820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帐款销货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扩展资料: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后做分录:一、销售商品确...

7:50:56前回答 已被27186人点赞
网友:丹东人爱和平

  采购进货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发货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12:22:19前回答 已被46119人点赞
网友:莫干山侬

  借:存放有关科目—存货类别—存放名称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或预收账款或应付账款

6:5:60前回答 已被14725人点赞
网友:五菱荣光EV888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分录的主要区别是:进货: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XXXX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销售:借...

9:14:31前回答 已被48141人点赞
网友:大酒瓶子83619453

  贷:应付帐款注:应交的农业特产税计入采购成本。③小规模纳税人购销业务i购进货物...借:应交税金-增-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注:若退回多交税款,用红字作相同分录予以冲销;...

7:32:18前回答 已被46981人点赞
网友:窝窝窝窝164978484

  

13:45:57前回答 已被93931人点赞
  • 上一篇:​农产品加工行业如何算成本(食品加工行业成本核算)
  • 下一篇:​不动产登记费计入哪个科目(不动产登记费计入哪个科目)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