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是冲减不是抵扣.它的用途是不重复纳税的意义.
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购买方的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购买方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后,连同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三、为实现对通知单的监控管理,税务总局正在开发通知单开具和管理系统.在系统推广应用之 前,通知单暂由一般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不进行核销.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证.
收到红字发票,直接根据红字发票将相应金额做进项转出即可.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首先增值税红字发票的作用是冲减不是抵扣,其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够进行认证抵扣,所以企业在收到对方开具来的增值税红字发票时直接做冲减即可.对于"增值税红字发票能抵扣吗?"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解答大家心目中对这个问题的疑惑,本网站也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更多的会计资讯,快来关注我们吧.
因为购货方已经抵扣税款,所以只能由购货方开红字申请单,由购货方税务部门开红字通知单,再由购货方将通知单交给你方开红字发票.还有,如果对方已经抵扣肯定已经跨月了,因...
销售方(开票方)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交给购买方(受票方),然后本单位按照红字发票做如下分录:借:应收账款——购买方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金额)...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开红字发票后要做进项税转出,依据就是收到的红字发票。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没有认证退回销货方,但是已经跨月销货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不需要给购货方。增值税发票购货方已抵扣,开出红字发票需要给购货方,因为购货方按...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
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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