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起征点的个税申报如何填
如实填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为了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Top1:工资没超过5000元(没有税款)要不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可以不采集,等有税款的时候再填写就可以.
Top2:自然人扣缴系统2018年入口和2019年入口如何选择?如何切换?
本月申报12月的收入信息,直接点击2018进入,正常操作就可以了.申报完成后可以通过2019年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和1月收入的税款计算,2019年2月申报1月所得就可以使用新的入口了.系统右上角"版本切换"可切换版本.
Top3:专项附加扣除采集方式有哪些?多种方式采集数据是否能共享?
专项附加扣除的采集分为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扣缴系统报送和自然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进行报送两种途径.
1)扣缴义务人报送:员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采集的电子表格,单位人事/会计收集点击表格,导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并进行报送.
2)自然人远程报送:个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登陆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选择人脸识别认证/大厅注册码方式注册,登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填写、报送.
不管是通过扣缴义务人采集的还是自然人远程报送的,数据在两端都能查到,扣缴义务人可下载自然人远程端填写的脱敏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税前扣除,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或重复采集时,以自然人自己采集为准.
Top4:为什么这个月自己手工算的个税跟自然人扣缴系统算出来的不一样?
请确认手工计算的公式是否正确,是否采用了最新的累计预扣法.2019年1月的工资薪金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申报,需先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采用累计预扣法后,算税比以往年度复杂了很多,想简化一些,不妨采用办税服务中心上的〖智能算税〗,只需要导入原始工资表,系统就能够自动匹配表头款项,按照最新的累计预扣法算出个税税额和实发工资,既便捷又准确.
Top5:为什么申报时提示"今天还未到法定申报期,您无法提交申报表,请于法定申报期内办理申报"?
出现该提示是因为采用的是2019版系统,而本月申报的是12月的收入信息,是需要进入2018版操作,点击右上角"版本切换"可以切换到2018版.
Top6:专项附加扣除的模版在哪里下载?怎么导入自然人扣缴系统?
在自然人扣缴系统菜单左侧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点击任意一个专项附加扣除支出→再点击"导入"→模板下载.
将所有人员做好的模板放到一个文件夹中,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打开任一支出模块点击"导入"→导入文件,选择建好的文件夹,就可以把所有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起导入进来.
Top7:任职受雇日期是否必须准确无误?
软件里填写的任职受雇日期将用于计算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减除费用,需要如实正确填写的.
未达起征点的个税申报如何填?就算个税申报没有达到起征点,也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申报纳税,填写申报表等等.其实税费申报并不难的,财务人员在填写的时候,记得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填写比较好.
填写。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现在是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收入。缴税或不交税都要按员工的工资明细,申报个人收入。
没有税款的话,就是补充申报资料,一般不会有罚款。
你好,在申报期内且尚未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更正申报,其他情况自行到税务大厅更正申报。
国税发【2005】第205号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你单位退休返聘人员应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招聘人员如何签订有劳动合同,并且有稳定收入,税务机关一般都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以上回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