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根据当期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在做账时我们可通过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未交增值税、银行存款来进行处理,没有抵减时就不用写分录,此外对其加计扣除的分录又怎么做?不清楚的就来看如何写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分录处理。
按规定加计抵减的增值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金额)
未实际抵减时,无需账务处理。
其他收益(企业会计准则)/营业外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其他收入(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如何写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分录处理了吧,还对进项税额加计扣除通过应交税费和主营业务成等科目核算做了说明,那这篇文章就结束了,不清楚的就仔细看看,若有什么问题的就向会计老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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