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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结转分录如何做,减免税额月底怎么结转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12-08 07:23:5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做分录需要分两步,首先第一步是做减免税款分录,通过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其次是做结转处理,将应交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这就是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结转分录如何做的简单介绍,详细内容在下方,快去看看下文吧。应交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做分录需要分两步,首先第一步是做减免税款分录,通过应交税费和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其次是做结转处理,将应交增值税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这就是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结转分录如何做的简单介绍,详细内容在下方,快去看看下文吧。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结转的分录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

1、减免税款先做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再做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什么是减免税额

减免税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

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根据第七条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6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减免税额的内容有很多,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在上方了,由于篇幅有限就不多做介绍了,但大家要记住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需要将其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哟,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月末结转分录如何做有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点击上方卡片,学习更多会计做账知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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