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6-04 01:32:58 浏览量:次
工商年报又称为“公示年度报告”,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若企业是当年设立登记的,则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工商年报的公示信息真实性、及时性负责。若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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