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6-11 19:33:28 浏览量:次
红利法有以下三个要点
1、按原合伙企业伙权和新合伙人投资数计算,确定新合伙企业的伙权总额;
2、在入伙后,新合伙人伙权按其占新合伙企业的伙权总额的份额确定,而非按实际投资数确定;
3、账面不确认入伙所隐含的商誉。在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支付额超过该合伙人的原投资额时,也需按超过部分调整其他合伙人的资本。
红利法,与商誉法相对,是处理合伙企业所有权变更的一种会计方法,强调合伙企业所有权变更的经济实质,坚持了原始成本计价原则。它间接承认了原合伙企业或新合伙人商誉的存在,但并不在账上加以反映。
【声明:企业好帮手尊重行业规范,每篇文章都注明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企业好帮手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企业好帮手",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将受到企业好帮手的追责。企业好帮手提倡读者朋友良性监督,凡是读者朋友发现网站原创文章(不含投稿和转载,无法分辨时可发链接咨询工作人员)有明显错别字或多字,截图发送至企业好帮手工作人员可申请奖励50元,同一篇文章上限50元,工作人员会按时间整理排序,以第一时间指出的读者为准。奖金一周统一发放一次。以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企业好帮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