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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财务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6-16 15:34:58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单位丢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可由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经批准后可代作原始凭证。无法取得证明的,则由当事人罗列详细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若单位发现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丢失,则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进行入账。

  对于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则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并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入账。

  单位应该规定保存好原始凭证。将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编号,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若单位数量过多或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单独进行装订保管,并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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