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7-01 04:16:18 浏览量:次
商业银行营业收入指商业银行办理放款、结算业务以及从事租赁、信托投资、证券交易、房地产开发、金银和外汇及证券买卖等各项业务而取得的利息、利差补贴、手续费、价差收入的总称,其实质是一切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可以反映其经营活动内容的收入,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无关的收入应列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
商业银行的营业收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计算,然后认真核实并正确反映其金额,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收入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真实性。
【声明:企业好帮手尊重行业规范,每篇文章都注明有明确的作者和来源;企业好帮手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企业好帮手",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将受到企业好帮手的追责。企业好帮手提倡读者朋友良性监督,凡是读者朋友发现网站原创文章(不含投稿和转载,无法分辨时可发链接咨询工作人员)有明显错别字或多字,截图发送至企业好帮手工作人员可申请奖励50元,同一篇文章上限50元,工作人员会按时间整理排序,以第一时间指出的读者为准。奖金一周统一发放一次。以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企业好帮手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