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商标注册 > 商标百科

「论英文商标注册的意义」肉类产品商标是否可以像商品一样直接购买?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4 10:37:1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注册可以证明商标不具有商品的功能特征,而商标的广泛使用和宣传可以进一步增强商标的突出性,使商标注册在指定商品上使用时,商标注册在指定商品上的显著性提高。相关公众不会将其理解为商品的功能性使用。

一、论英文商标注册的意义

  英语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可以满足企业在任何国家使用它作为商标的需要,并容易为消费者所熟知。中国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时,经常将企业名称和主要品牌翻译成英文,申请在国内外注册。当以“仅表现商品功能,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英国商标注册申请时,如何判断其是否真实?企业好帮手商标网采用了举相关案例的方法对该案例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17年3月2日,真彩文具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第九类商品商标2299969。商标局认为,商标可以翻译成“真彩色”,用于指定商品,直接表明商品的功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在驳回复审程序后,商务复审委员会认为,没有充分理由确认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申请直接表明商品在指定商品中的作用等,并提出初步的审批。

  案例二

  厦门中控生物识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4月1日第9类商品注册申请号16613241

  “商标。商标局认为商标的英文部分翻译为“安全”,在指定商品中使用商标只直接表达商品的特性,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务评审委员会驳回审查程序后,认为商标使用申请没有直接表明商品在指定商品中的作用等,并进行了初步审查和批准。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代表商品的功能性使用

  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只能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功能和用途”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标志。例如,“车辆轮胎”的作用是减轻车辆行驶的冲击,承受车辆的重量。在“汽车轮胎”商品中使用“卡车轮胎”,直接表明轮胎的承载能力很强,这是对商品主要功能的直接描述。

  “漏电保护器”的作用是防止电器的漏电,保护人身安全。“安全”的含义是“安全”。在商品中使用“漏电保护器”,表明商品在保障安全方面起着作用,是商品主要功能的直接描述。

  “气体净化装置”的作用是将污染空气转化为纯净、洁净的空气。纯气体用于“气体净化装置”商品中,表明商品的功能是转化为纯空气,这是对商品主要功能的直接描述。

  “溶栓脂质清除”促进纤维蛋白/脂肪的溶解,并将其转化为有利于人体吸收的能量。“药物制剂”中“溶栓脂质清除”的使用表明,该商品的功能是促进人体能量代谢,这是对该商品主要功能的直接描述。

  “大脑基因”是一种有助于人类大脑活动产生的基因。脑基因在“医用营养饮料”中的作用是促进人脑基因的快速生产,这是对商品主要功能的直接描述。

  从上面的例子不难看出,判断商标注册是否代表指定商品的功能和使用的最直接的标准是商标字符是否与商品的功能一致。如果它们是一致的,它们就是商品功能用途的表达。如果不是,就不是商品功能用途的表达。

  在什么情况下不构成对商品功能的描述?

  针对上述情况,当指定商品使用英语单词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定它们不构成商品功能的描述?企业好帮手商标网认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如何最恰当地理解英语单词

  在海词、爱词霸、有道翻译、百度翻译等对上述两个单词进行翻译,“TRUECOLOR”对应中文有“真彩色、真色度、全彩、真实的颜色”,“ZKBIOSECURITY”整体无含义,“SECURITY”的含义是“安全”。

  以上仅是对相关英文单词进行了直译,但这种翻译是否符合商标权利人申请商标注册的理由呢?“TRUECOLOR”一词确有“真实的颜色”这一含义,但是在本商标中,“TRUE”主要选取“真”之意,“COLOR”选取“彩色”之意,组合在一起表示“真彩”,即商标权利人的企业字号,也是主标识,以此种方式来理解“TRUECOLOR”才更符合情理。

  “ZKBIOSECURITY”中的“zk”为“中控”的拼音首字母组合;“Bio”为“Biology”的简写,意为生物信息;“security”即指权利人的安防系统,“ZKBIOSECURITY”整体理解为中控生物识别技术,其与商标权利人产品相一致,更符合商标注册的理解。

  商标所有人选择商标注册作为自己的商标,必然有自己的特定目的,如保护商标名称或新商标等,在一定的语境下理解商标更符合权利人的初衷。

  2.英文商标是否代表指定商品的功能特征?

  “TRUECOLOR”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在第9类“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蓄电瓶;原电池组;运载工具用蓄电池;记时器(时间记录装置);磁性数据介质;电池;电池充电器;点火用电池;太阳能电池;原电池;尺(量器);电瓶;测量用圆规;算盘”商品上,该商品的功能用途主要是数据的记录、事物的测量、提供电能,不论“真实的颜色”或“真彩”,其与上述商品的数据的记录、事物的测量、提供电能等功能并无任何关联性。

  “ZKBIOSECURITY”商标注册申请使用在第9类“数据处理设备;磁性身份识别卡;条形码读出器;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外围设备;集成电路卡;监视器(计算机硬件);磁性编码器;验手纹机;记时器(时间记录装置);考勤机;考勤钟(时间记录装置);网络通讯设备;镜(光学);光学器械和仪器;电开关;控制板(电);远距离点火用电子点火装置;个人用防事故装置;电锁;电子防盗装置”商品上,该类商品的功能是数据程序编写、事物记录、防控风险,“ZKBIOSECURITY”翻译的“中控生物识别技术”与上述商品也无直接性的联系。

  当英文翻译成中文时,根据其所表达的含义判断是否与商品的功能用途相一致,如果一致即表示了商品的功能用途,若不一致,就不属于该条所规定的内容。

  3、其他考量因素

  第一,在先注册商标可以证明商标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特点。早在相关商标申请之前,商标权利人已经在相同或相关联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了“TRUECOLOR”和“ZKBIOSECURITY”商标,可以证明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未表示商品的功能用途。

  第二,判断商标注册是否属于直接描述性标识,应以相关公众看到该标识的第一认知为准。相关公众主要指普通消费者和同行业经营者,“TRUECOLOR”品牌已使用十几年之久,形成了稳定的市场,且已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论消费者还是同行业经营者看到“TRUECOLOR”时会首先联想到汉字“真彩”,然后联想到“真彩”系列商品,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等特点产生混淆误认。

  首先,商标注册可以证明商标不具有商品的功能特征,而商标的广泛使用和宣传可以进一步增强商标的突出性,使商标注册在指定商品上使用时,商标注册在指定商品上的显著性提高。相关公众不会将其理解为商品的功能性使用。

二、肉类产品商标是否可以像商品一样直接购买?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肉作为人们的日常食品,自然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品牌猪肉源远流长,质量有保障,可以进驻大型超市,也可以进驻新鲜电子商务,自然成为消费者的首选。

  所以,对于想要进入肉类市场并建立品牌的人来说,第一件事就是注册一个商标。如果您不想等待很长时间的注册或担心不注册,也可以直接通过转让获得现成的肉类商标。有些人可能想知道商标是否可以像商品一样直接购买。当然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现成的注册商标可以以一定的成本通过转让获得,商标有45大类。猪肉、牛肉等肉类属于第29类商标转让,只要买卖双方达成转让意向,就可以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进入转让过程。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转让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注意商标注册人要求转让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商标转让涉及到文件制作、转让信息、转让等专业流程,企业可以委托企业好帮手商标网等专业机构代为办理肉类商标转让事宜,提高肉类商标转让的效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64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安徽)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合肥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事大厅 0551-63539059
2 淮北受理窗口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路197号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B区 0561-3058218
3 宿州受理窗口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北200米(宿州市规划馆北侧) 0557-3045856
4 蚌埠受理窗口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159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552-4125030
5 阜阳受理窗口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 0558-2199315
6 淮南受理窗口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和风大街88号新政务中心G座2楼 0554-6660515
7 滁州受理窗口 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监局窗口 0550-3215647
8 六安受理窗口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64-3378101
9 马鞍山受理窗口 安徽省马鞍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0555-8221089
10 芜湖受理窗口 安徽省芜湖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六楼) 0553-2963181
11 宣城受理窗口 安徽省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 0563-3023356
12 铜陵受理窗口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62-5858129
13 安庆受理窗口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顺安路与振风大道交叉口东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556-5349080
14 黄山受理窗口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0559-2330606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184人。

  • 上一篇:「将成语注册成商标靠谱吗」茶叶商标的转让方式与转让过程
  • 下一篇:「童装商标转让」排列组合出的商标名称怕是不再好使了!
  •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