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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的必要性测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有什么建议?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6 15:28:42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商标自身具备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和在先商标构成要素、显著性部分、含有等方面的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所以不构成近似。申请人还可以将各方面的具体区别进行详细说明,增强说服力。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必要性测试

  商标注册总是在面临不同的风险,在还没有核准之前,因为没有法律的小类,只能防止近似的商标注册却不能防止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的侵权。所以在商标被驳回的那时,需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呢?其实商标驳回越来越常见了,申请人在得知商标驳回时,应冷静思考商标驳回原因,仔细考虑复审是否有必要。

  其实在实践中,很多商标是具有一定设计特征的,但还是被驳回了,那时因为商标审查毕竟也是认为的审查,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具有较高的主观判断性,审查员的专业以及接触方面也有可能有差异,从而同一个商标上得出不一样的结果。

  所以当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时,可以进行复审,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商标局在审查时是根据递交的资料,不会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但是在驳回复审中,商评委会考虑这一方面,所以商标复审成功几率还是有的。

  商标被驳回复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该申请商标所归属,有了唯一性和相对关系。而且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自己原创,显著性较高,与已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商标自身具备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和在先商标构成要素、显著性部分、含有等方面的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所以不构成近似。申请人还可以将各方面的具体区别进行详细说明,增强说服力。

  由此来看,商标驳回之后并不是万念俱灰的时候,很可能在复审的时候,因为其显著性以及在市场中使用的频率,从而就通过了。这样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可以的话,在驳回的状态下进行复审也是有必要的。

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有什么建议?

  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毕竟,商标注册是公司开展业务的通行证。为了获得这张通行证,企业之间对商标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具体就表现在商标抢注等形式上。但注册总是失败怎么办?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有什么建议?相关知识由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与您分享!

  【1】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建议

  1.卡通形象设计。

  作为一种设计方案,卡通图像具有明显的特点,不受常见图形元素的干扰,大大提高了配准通过率。

  2.分别以中文、英文和图片申请注册。

  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有什么建议?

  【2】为什么要分别申请注册?

  1.降低注册风险(如果三个要素同时适用,只要其中一个要素与其他第一申请商标相似,将被驳回,否则分开注册,如果其中一个要素失败,另两个要素将通过)。

  2.使用后注册更加灵活(单独注册不仅可以单独使用,而且可以标记注册,以后会更加灵活)。

  3.加强保护(单独申请后,三个部分独立且意义重大,一旦遇到侵权,就方便维护权利)。

  4.加快考试速度(要素较多的商标局考试时间较长,选择分开注册,形成单一要素,节省了商标考试时间)。

  【3】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从申请商标之初到公告期结束需要12到14个月的时间。注册成功后,商标注册保护的有效期为10年。核准注册后,将该商标的详细情况记入注册簿,发给申请人注册证。注册日期将追溯到提交申请的日期。也就是说,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自申请书提出之日起计算。

  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有什么建议?

  商标注册成功后,我们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企业好帮手商标网提醒您必须记住,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的有效期为10年,所有人应及时更新商标,以免被我们的对手钻了空子。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699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四川)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重庆江北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232办公室 023-67737255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成都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政务服务中心 028-69000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泸州受理窗口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2段10号1栋2楼 0830-8912560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德阳受理窗口 四川省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四楼 0838-2561036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南充受理窗口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817-2233820
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达州受理窗口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号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115-116窗口 028-218003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雅安受理窗口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0835-2228996
8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青白江自贸区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8号现代物流大厦B区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028-83308339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2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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