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商标,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由于其便于呼叫,大多数企业都会首选文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作为商标的文字不一定是具有含义的文字,但至少可以识读。由于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所以,商标的设计越来越趋向文字化。那么,文字商标有哪些优缺点呢?注册的时候文字商标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接下里由企业好帮手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文字商标的优缺点
1、优点
(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
(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
2、缺点
(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如外国文字的商标就更难被当地人记住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所在国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
(2)某些只可意会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
二、文字商标注册事项
1、文字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
2、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之间可以互为组合,文字的组合可以使用有含义的词语,也可是生造的无任何含义的词语。
3、单个字母或数字由于缺乏显著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采取审查制度的国家都是不能注册的。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者数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标。
4、商标审查时,除汉字(包括汉语拼音)、英文文字构成的商标是按照文字的含义直接检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划分图形要素分类后,作为图形来进行检索的。
5、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了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了图形商标。
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先来后到”这个原则,在商标注册申请领域也有这个规矩。商标申请注册中的“先来后到”也就是申请在先原则,该原则具体是指什么呢?
商标申请也要讲“先来后到”
第一,申请在先也就是申请日期在先。也就是说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日期,谁早谁优先。
但是由于提交的方式不同,有的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当场递交,有的人选择邮寄递交,这样的话前者的申请日期就是递交之日,后者的申请日期就是邮寄上的邮戳日。
如果邮戳破损无法分辨日期,并且当事人也无法证明邮戳日期的,就以商标局实际收到邮件的日子为申请日期。
第二,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天,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提交了商标申请,那么就要调查如果其中有一方已经使用该商标了而其他人还未使用的,优先授予已经使用的那一方。如果皆未使用,商标局便会通知申请人们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要进行抽签决定,仅受理其中一方,其他都将驳回申请。
那么商标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1.商标设计。商家可以自行设计或者委托他人设计,为商标下一个既通俗又深刻的含义,商标名称也是非常重要的元素,往往一个有辨识度、有特色的商标,可以吸引消费者目光,从而打开市场。
2.商标查询。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一定要在申请注册之前查询是否有与自家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如果有,就要进行修改,否则即便提交了申请,因相似性太强而被驳回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3.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详细检查注册申请书以及商标小样在内的所有资料是否填写妥当,正确,齐全。
4.等待商标局审查,若通过,将进入下一阶段:商标初审公告。
5.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若无人异议,那么离注册成功就不远了。
6.商标注册获准之后,商标局就会将会该商标的多有资料登记入册,并向注册人发出注册证明书。那么商标就注册成功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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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595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山西)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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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原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D41号 | 0351-7230170 |
2 | 大同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大同市政务大厅三楼 | 0352-7982028 |
3 | 晋中受理窗口 | 山西省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大厅 | 0354-3969757 |
4 | 长治受理窗口 | 山西省长治市政务大厅二楼D15 | 0355-2052168 |
5 | 运城受理窗口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东街32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359-2059206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4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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