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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类家具商标转让」商标注册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时该怎么办?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9-20 09:57:1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第20类商标转让包含的内容有: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一、第20类家具商标转让

  我相信你们都知道商标有很多种,不同类型的商标有不同的内容,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转让商标,我们都需要明确商标类别的内容,以免在类别选择上出现错误,给今后的工作带来麻烦。那么,第20类商标转让的内容是什么?我们来看看。

  第20类商标转让包含的内容有: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0类商标转让的分类则有:

  2001-家具;2002-非金属容器及附件;2003-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2004-镜子、画框及部件;2005-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2006-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2007-非金属牌照;2008-食品用塑料装饰品;2009-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2010-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2011-非金属棺材及附件;2012-非金属家具附件;2013-垫,枕;2014-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20类商标转让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自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第三方平台办理商标转让手续,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向商标局申请转让,另一种是委托第三方平台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蹄,它需要按照商标转让的过程进行。第二十类商标转让的过程包括:提交申请书——商标局受理——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公告——签发转让证明。

  以上是关于20型商标转让的内容。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您不熟悉转让过程,建议您选择第三方平台进行转让。首先,转让代理平台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第二,转让代理平台还可以从多个方面保证每个人的转让安全,使每个人都可以安全地完成转让事务。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随时打电话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网。

二、商标注册,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时该怎么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不符合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部分驳回。申请商标注册时不成功,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怎么办?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后的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那么申请复审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由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的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商标驳回复审流程。

  一、途径

  1.申请人自行办理;

  2.申请人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因为商标驳回复审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商标驳回原因分析、证据的收集、以及撰写申请书等商标专业性强的内容,申请人又对商标法律法规、相关办理流程不是很熟悉,所以大多数的申请人都会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分析复审成功率

  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理由主要有两种:违反禁用商标规定的绝对理由和与在先权利商标近似的相对理由。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商标驳回的相关材料,查看驳回原因,分析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机率是否大。若是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较低,建议不要复审。

  三、收集相关证据并撰写申请书

  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驳回复审申请人可提供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等等。具体驳回复审申请材料如下:

  1.驳回复审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驳回复审申请书(正文);

  4.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5.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详细的准备材料可查看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清单。

  四、提交复审申请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或商标代理人提交至商标评审委员会,并缴纳750元商标评审费。

  五、跟踪审理进度

  商标驳回复审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这期间需要跟踪商标局审理进度。驳回商标复审成功,即可移交商标局,并且给予公告。若是驳回商标复审失败,可放弃或者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选择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启动以后,需要1-2年的时间才能办理下来,时间周期较长。并且需要缴纳750元的官费,若是复审成功的机率较低,小编建议放弃复审;若是复审成功的机率较高,并且不愿放弃该商标,那么可选择复审。

  如果您有商标这方面的需求,可以联系我们!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是第一家登上央视的商标转让平台,拥有17年的商标转让经验,用最认真负责的态度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615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福建)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福州受理窗口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市场监管局窗口 0591-87818639
2 漳州受理窗口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0596-2072355
3 泉州受理窗口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1楼2号窗口 0595-22112700
4 南平受理窗口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一区4102 (闽北卫校旁) 0599-8849431
5 龙岩受理窗口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栋二楼2区市场监督局窗口 0597-2315677
6 平潭综合实验区受理窗口 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大道行政服务中心62号窗口 0591-86169725
7 福州自贸区受理窗口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自贸区管委会 0591-28369178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6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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