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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侵权」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呢?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9-20 09:58:0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三个形式即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一、什么是商标侵权

  目前,中国正逐步建立起国家品牌战略力量,为企业的知识产权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商标作为与企业直接相关的利益点,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现在,许多企业在自身发展中都非常重视自我认证。品牌利益,在商标权的保护方面是非常重要的,而且除了企业的较大结构外,还有很多企业也逐渐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对商标的知识认识不多,更何况,甚至他们的商标权保护措施也不多。人们对商标侵权的定义不是很熟悉,那么今天企业好帮手商标网来谈谈,什么是商标侵权?

  目前,商标侵权有:

  1.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商标在同一类产品中使用或者私自使用与商标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成立。

  2.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被商标所有人替代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是侵权行为。

  3.根据《商标法》,销售商品的商标侵犯注册商标所有权的,条例规定,销售该商品不知道该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证明该商品是由其自身合法获得,且供应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4.产品擅自改制、销售伪造他人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权。

  目前,商标侵权的判断相对较容易,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况,了解这些知识是保障自己资产安全的一个好途径。因此,正确认识这些知产知识,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作用。

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时,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呢?

  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三个形式即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其中签订转让合同是实践中最常见的转让形式,在此,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的小编提醒大家,签订商标转让合同要注意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转让商标属性问题

  必须要清楚地知道被转让商标是“注册商标”?还是“申请商标”TM。因为只有“注册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而“申请商标”只是在先申请权。通常情况下,商标转让的商标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

  2、非法转让问题

  非法转让注册商标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转让人必须是被转让商标的真正权利人,若是仅仅是凭借《商标注册证》上有转让人的名字是不足以证明的,需要对被转让商标进行官方查询。

  3、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后期给受让人带来麻烦。

  4、部分转让问题

  转让人是否将注册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是否有意或无意的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5、商标转让合同备案问题

  在签署商标转让合同的同时,需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如果没有签署,那么应该在商标转让合同中增加转让人相应的义务条款。商标转让合同需向商标局备案,这个做法会给受让人带来相应的法律保障;

  6、“一合同多商标转让”问题

  在一份商标转让合同中可以同时转让多个商标,建议采用附表形式列明转让商标的名称、类别、申请号或者注册号;

  通过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方式,不仅能让转让方的商标快速变现,而且受让方也能够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得到自己喜欢的商标。商标转让能给双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上的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几个注意事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您的商标准备好了吗?如果您还没准备好,就来找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吧,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关于商标上的问题,欢迎您登陆www.cnlso.com咨询了解哦。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615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广东)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深圳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1-14窗口 0755-88127758
2 佛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2号楼B4栋1楼 0757-82212330
3 东莞受理窗口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一区D34号窗 0769-26986685
4 中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14、B15窗口 0760-88163186
5 江门受理窗口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 0750-3168306
6 肇庆受理窗口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G04号窗口 0758-2786562
7 广州南沙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服务大楼1楼105 020-84985298
8 深圳前海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e站通服务中心大厅 0755-36668671
9 珠海横琴受理窗口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 0756-8813991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6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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