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现广东省省辖市,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在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2016年4月25日,《第一财经周刊》发布了新的中国城市分级排名榜单,这份榜单里南京被定义为二线城市。要在这里发展经济,首先要获取商标的保护,若您担心商标注册时间太长影响公司打造品牌的进度,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建议您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可以让您快速拥有属于自己的商标。以下是关于商标转让的流程及费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转让流程。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 、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2、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
三、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三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5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5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3、商标的费用:一般商标的价格在两千至上百万不等,商标的影响力越大价格也越贵,具体您可以详询创名商标网,这里有海量商标等您来挑。
四、商标转让法律规定
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南京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不会遇到与自己近似的商标,在市场检测中,消费者可能会将这两者进行混淆,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企业本身的商标是已经核准并且还在有效期内,那就是对方商标侵权了。接下来企业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从而保护自己的商标。
但是究其为何会出现侵权现象,可能也在于企业本身对于商标一些方面的疏忽,也就是说,有些商标侵权,其实是可以避免的。下文就是告诉企业,应该怎样做能减少侵权现象的出现。
商标与域名的关系,因为商标的组成元素可以有很多,这其中也就包括了字母等。在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没有将带有字母的域名注册,这时候就会被他人有机可趁,将这字母商标注册成为域名,而两者是不冲突的所以跨法不能保护,这同样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因此企业对于商标保护的同时还要注意些域名。
最好企业本身就有专门保护商标的专业人员,然后制定一系列在商标注册、转让、授权许可以及续展等制度。因为如果有专门的人员且指定相关的制度,在面对很多纠纷中,企业就能在有准备的情况下面对。
当然了,不可避免的遇到了侵权问题,这是避无可避的情况,所以企业就可以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将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分析,针对哪方面需要用哪些证据等。这种方式如果还是没能解决,那就可以上诉至有关部门,寻求一定的保护。
有的时候企业的发展确实避免不了商标侵权,在能够避免的时候采取合理的措施,但是避免不了了,也有另外的方法保护企业的商标,重要的是如何选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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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688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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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滨海新区受理窗口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 022-66387907 |
2 | 天津和平受理窗口 |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7号 | 022-85611525 |
3 | 天津南开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南开区青年路245号增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6室 | 022-87726106 |
4 | 天津北辰受理窗口 |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 022-26913968 |
5 | 天津宝坻受理窗口 |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14室) | 022-82660200 |
6 | 天津静海受理窗口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 022-68608623 022-28943843 |
7 | 天津自贸区受理窗口 | 天津市空港经济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商事经贸大厅35、36窗口 | 022-84907948 022-24896040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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