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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树立商标意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11 08:19:18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商业发展的源动力,越发达的国家对知识产权越重视,商标则是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世界崭露头角,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也接踵而来,打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品牌也屡遭没有商标权的痛苦,这些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同时提醒中国政府及企业对知识产权予以重视。

一、为什么要树立商标意识

  知识产权行业,近几年一直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第三产业成为所有产业中最炙手可热的。人们重视的不仅仅是实体经济,实体产业的保护。随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逐渐增多,虚拟的文化财产逐渐进入大众视线。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商业发展的源动力,越发达的国家对知识产权越重视,商标则是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世界崭露头角,国际知识产权问题也接踵而来,打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品牌也屡遭没有商标权的痛苦,这些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同时提醒中国政府及企业对知识产权予以重视。

  中国企业家的商标意识正在增强,2016年全年中国商标申请量369.1万件,较2015年增长28.4%。两三个文字的商标几乎被注册殆尽。商标的唯一性决定了它的价值,同样的商标名不能注册同一类,所以好听好记的商标名炙手可热,逐渐水涨船高。一些眼光独到的投资家早在大众了解商标价值之前,就走上了投资商标之路。

  商标作为企业打开市场的敲门砖,产品给大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司的竞争力和资产。所以商标意识是每个创业者和企业家不容忽视的。

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在哪些方面存在不同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一般的形成的形式就是“地名+品名”,属于当地生产经营者全体,另外,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这样子的文字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专用权。

  从前文看下来,似乎就已经察觉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存在着一些方面的区别:

  ①含义不同

  一般的商标申请注册,或者是创作的时候,主要是按照企业的经营理念以及企业旗下的商品和服务决定的,在核定使用的品类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含义;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在产品是该地域精华的特色产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摸索而寻找到的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最佳结合点。因此其不只是指特定的特色产品,还代表着生产出特色产品的特殊自然环境、生态建设、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多包涵的含义范围更大一点。

  ②申请主体不同

  商标注册人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主体应当能够代表整个地理标志产业的利益,如产业协会或类似的主体,而不应当由某一个自然人、企业来申请。

  ③构成要件不同

  一般商标的构成要件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组成,标识具有识别性即可;

  地理标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条件:

  地理标志的标识具有识别性,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之下的商品具有一定的质量特色和明确的产地范围;另外地理标志标识的产品的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及人文因素有因果关系。

  ④产地范围不同

  商标标识的商品没有产地范围限制;地理标志标识的商品则只能产自于特定的自然区域,因此,在地理标志的申请、审查过程中,就要求明确划定地理标志的产地范围。

  ⑤保护期限不同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但期间可以进行续展而无限期的延续商标的有效期;地理标志会长时间地发展下去,其自然存在也与一般商标标识的商品及制造商品的企业有着更长的寿命。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一般商标虽然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差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具有的地域性更加强烈,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过一般的企业或者个人在申请商标之时选择普通商标申请注册即可。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09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北京朝阳受理窗口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010-84681512
2 丰台受理窗口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010-63458090
3 石景山受理窗口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一层大厅 010-88796120
4 通州受理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1号楼一层商标受理窗口 010-60532520
5 顺义受理窗口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B区 010-81460375
6 昌平受理窗口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 010-69743319
7 大兴受理窗口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政务商事税务大厅 010-81299552
8 怀柔受理窗口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010-60684940
9 平谷受理窗口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2层 010-89985049
10 密云受理窗口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010-69065282
11 延庆受理窗口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010-69140544
1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1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厅) 010-87162375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6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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