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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如何处理」花生制品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15 17:35:15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征求公众对商标初步审定意见的法定程序。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权。对初步审定后的商标有异议的,可以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商标异议如何处理

  商标注册难,在注册过程中也是一个苦苦等待的过程,那么在注册商标时,如商标被异议,提出商标异议将面临商标权丧失的风险,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征求公众对商标初步审定意见的法定程序。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权。对初步审定后的商标有异议的,可以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如果商标遭到异议,我们该怎么办?

  商标局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副本、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送交被异议人,并限制被异议人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复。被异议人逾期不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辩权。

  如果没有异议抗辩怎么办?

  对于商标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答复,不影响异议程序。但是,从异议的实践来看,如果商标申请人能够根据异议理由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将有助于商标局作出异议决定。细节决定成败,商标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使用,都要注意这些问题。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商标被异议而选择不予答辩的,商标将直接进入异议程序,异议办公室审查员将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作出公正的决定,明显有利于异议人。异议理由充分的,视为无效,不予注册。

  商标异议抗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意见的唯一途径。抗辩不影响最终裁定结论,但商标申请人应当为自己的商标尽力而为。

  异议抗辩应当注意什么?

  1.关注

  驳斥商标不相似时,将从商标的声音、形状、含义等方面加以说明;驳斥商品不相似时,将从商品本身来说明存在差异,特别是是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

  2.突出优势

  如果被异议人的商标具有一定的原创性,或者具有优先权,应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说明,这是被异议人提出异议的有力理由和论据。

  在被申请人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在先权时,权利人是否主张保护自己在中国的权利更为重要,因为中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在先和注册在先的原则,在中国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

  3.针对性强

  辩方是逐条反驳反对者的理由,理由合理,依据充分。被反对者还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的辩护是基于事实,而不是捏造的。

  4.按时答复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答辩期限为被申请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30日,逾期的答辩视为不答辩;答辩材料的补充不是无限的,因此如果答辩仍需补充材料,必须及时提交。

  5.专业团队做专业的事情

  异议抗辩需要由专业团队进行,有经验的机构安排专人撰写案情,完成异议抗辩程序。代理机构应当反驳异议,并通过答辩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使其申请的商标尽可能得到注册。

  如果商标被别人异议,我们该怎么办?

  当商标被他人异议时,申请人无需惊慌,并根据反对理由逐一分析分解。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地说,只要观点明确,就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商标异议只是对商标局实质审查的补充,但并不意味着商标局实质审查全错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因此,当商标遭到异议时,广大企业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花生制品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花生制品是许多人喜欢购买和食用的一种休闲小吃。花生一直是坚果中比较受欢迎的一种,用花生做的零食种类也比较多。如果你想从事这个行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如果你从事的是花生制品制造业,如果不是批量生产,前期投入比较小,受众比较少,群体和消费者比较多,所以如果我们从这个行业入手,未来的情况会更好。那么,在从事这一行业之前,我们需要购买一个花生制品商标,在随后的商标转让中,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注意事项?

  以下是花生制品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为确保商标本身不存在问题,或确保商标转让后能尽快用于企业活动,建议在转让前做好商标公正工作,确保商标转让双方的利益;

  2.商标转让中,持有人需要将类似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3.商标转让时,应当在协议中载明商标的基本情况;

  4.商标转让协议应当载明商标的生效时间和方式。

  花生制品商标转让加工时间很快,对于需要商标的公司或企业来说,购买商标的选择非常好,在企业发展中,这种方式也很有帮助。提前了解商标转让内容将为贵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当然,在寻找商标代理机构时,一定要事先做好规划和安排,避免出现权益纠纷的问题。商标转让代理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159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广东)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深圳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11-14窗口 0755-88127758
2 佛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2号楼B4栋1楼 0757-82212330
3 东莞受理窗口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一区D34号窗 0769-26986685
4 中山受理窗口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博览中心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14、B15窗口 0760-88163186
5 江门受理窗口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 0750-3168306
6 肇庆受理窗口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G04号窗口 0758-2786562
7 广州南沙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凯翔路3号市场监管服务大楼1楼105 020-84985298
8 深圳前海受理窗口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e站通服务中心大厅 0755-36668671
9 珠海横琴受理窗口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 0756-8813991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6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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