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商标局授权和证明,商标不属于商标,而是商标,不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其中,注册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前者在被接受后可以称为商标,后者只是一个企业的商标。
依法取得商标证,销售注册商标。从法律的角度,我们称之为商标转让,而从市场的角度,我们称之为商标销售或商标交易。我们需要签订合同和协议,办理商标权的转让,只有按照相应的程序,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对于未注册和授权商标的销售,商家必须注意一些事项,才能不违反规定。
以未注册商标为例:该商标未提出注册申请,也未申请著作权和其他权益保护,则此时商家出售的商标不具有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利益。为了保证商标的顺利销售,减少商标销售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企业只需签订合同,而不需要商标权转让和商标公证这两个过程。此外,由于其未被授权注册为商标,其他企业可以在市场上注册为商标。使用或销售企业可能导致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受理:与提交注册的商标相比,此时的商标至少拥有商标申请权,因此销售时的价格一般会高于前者。但是,企业仍然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出售的不是商标权,而是商标申请权,尚不具备商标法保护的效力。而对于买受人购买商标申请权,一旦商标申请失败或遭到商标局的反对或拒绝,买受人将不得不面对新的上诉审查或放弃这些选择,尤其是后者,此前商家的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由此可见,未注册商标的买卖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在买卖双方都是普遍存在的,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违反规范。有关商标转让公证的更多信息,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的客服人员!
众所周知,支付宝中有一个“花呗”,还有一个“借呗”,“花呗”商标已经注册成功,但“借呗”就没那么幸运了。
阿里巴巴集团自2015年以来申请了35个与“借呗”有关的商标,涉及多个类别。不过,除了“借呗呗壳”注册成功外,“借呗”和“借呗+”等其他“借呗”相关商标均被驳回。
除了“花呗”、“借呗”,支付宝里面还有一个“办呗”功能,而阿里巴巴集团在注册“办呗”商标的过程中也是波折不断。
“办呗”商标被驳回?
阿里巴巴集团于2018年5月2日申请注册了第30626928号“办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的“商业信息;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商业企业迁移;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寻找赞助”等服务上。
申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阿里巴巴集团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阿里巴巴集团认为,申请商标与指定服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亦未直接表示服务的特点。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与支付宝关系密切,具备作为商标的识别功能。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原商评委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为普通书写体汉字“办呗”,指定使用在广告等复审服务上,相关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原商评委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可以说,驳回复审的结果仍旧不理想。另外,小编查询发现,同样命运的“办呗”商标还不止一件。包含申请商标在内,共有9件“办呗”商标在复审时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
其实,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因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的情况时有发生。
关于“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重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词语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但是,该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原本不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商标标识,通过长期使用,从而具有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例如,“饿了么”也曾面临过“缺乏显著性”的问题,幸得“饿了么”在商标复审时,已经有大量的使用,从而能够让消费者识别服务的来源。据了解,“饿了么”商标在驳回复审时,公司业务覆盖全国100多个城市,加盟餐厅数达到18万家,日均订单超过100万单。可以说“饿了么”已经具备较大的品牌影响力。
由此可见,显著性并非一成不变的,随着商标的不断使用,商标的意义也会得到加强。那么,阿里巴巴集团能否最终赢得这些“办呗”商标呢?欲了解更多商标资讯,欢迎访问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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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25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四川)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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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重庆江北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232办公室 | 023-67737255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成都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政务服务中心 | 028-69000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泸州受理窗口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临港大道2段10号1栋2楼 | 0830-8912560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德阳受理窗口 | 四川省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中心四楼 | 0838-2561036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南充受理窗口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817-2233820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达州受理窗口 |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西街道白庙社区龙马大道与玉泉街交界处号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115-116窗口 | 028-218003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雅安受理窗口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 0835-2228996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青白江自贸区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8号现代物流大厦B区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028-83308339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7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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