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总是在面临不同的风险,在还没有核准之前,因为没有法律的小类,只能防止近似的商标注册却不能防止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的侵权。所以在商标被驳回的那时,需不需要进行驳回复审呢?其实商标驳回越来越常见了,申请人在得知商标驳回时,应冷静思考商标驳回原因,仔细考虑复审是否有必要。
其实在实践中,很多商标是具有一定设计特征的,但还是被驳回了,那时因为商标审查毕竟也是认为的审查,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具有较高的主观判断性,审查员的专业以及接触方面也有可能有差异,从而同一个商标上得出不一样的结果。
所以当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时,可以进行复审,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商标局在审查时是根据递交的资料,不会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但是在驳回复审中,商评委会考虑这一方面,所以商标复审成功几率还是有的。
商标被驳回复审,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在市场上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该申请商标所归属,有了唯一性和相对关系。而且申请注册的商标是申请人自己原创,显著性较高,与已注册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的近似因素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商标自身具备显著性,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应当予以核准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和在先商标构成要素、显著性部分、含有等方面的区别,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所以不构成近似。申请人还可以将各方面的具体区别进行详细说明,增强说服力。
由此来看,商标驳回之后并不是万念俱灰的时候,很可能在复审的时候,因为其显著性以及在市场中使用的频率,从而就通过了。这样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如果可以的话,在驳回的状态下进行复审也是有必要的。
其实,说到商标,相信很多人对商标的概念都很清楚,尤其是很多企业家,对商标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毕竟现在是大众创业的时代,事实上,目前的商标是集团公司进入市场的重要一步。从推广和企业进步的角度看,商标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源,人们对商标的认识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标志概念,商标经营也早已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工程。因此,在开展企业项目活动之前,必须以取得商标为首要条件,而通过注册商标取得的商标,还是通过转让商标取得的商标,是使企业走上正轨的关键。商标的取得尤为重要,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今天我们来谈谈商标注册三个月盲期是什么意思。
事实上,有些人并不了解注册商标盲区的概念,很多人也不知道什么是商标盲区。简单来说,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转让商标,都可以在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相关的过程信息,也就是在http://sbj.cnipa.gov.cn/sbcx/进行商标查询,但由于商标局的过程信息也被认为是输入的,所以查询的时间一定有差距,以及目前中国的商标注册基地。这个数字非常大,这就是为什么进入商标的时间会继续增加的原因。
在这个盲期内,我们查询不到商标的信息,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注册盲期。这个盲期的等待时间已经上升到三个月,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个月登记盲期来源。在商标盲期时,虽然无法查询到商标信息,但只要我们耐心等待,并做好二手准备,相信之后的发展道路也会更加顺畅。如果您有关于商标注册的疑惑或困难,您可以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有关事项的委托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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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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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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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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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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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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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39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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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滨海新区受理窗口 |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 022-66387907 |
2 | 天津和平受理窗口 |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7号 | 022-85611525 |
3 | 天津南开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南开区青年路245号增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6室 | 022-87726106 |
4 | 天津北辰受理窗口 |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 022-26913968 |
5 | 天津宝坻受理窗口 |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14室) | 022-82660200 |
6 | 天津静海受理窗口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 022-68608623 022-28943843 |
7 | 天津自贸区受理窗口 | 天津市空港经济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商事经贸大厅35、36窗口 | 022-84907948 022-24896040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9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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