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钟表包括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珠宝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珠宝单指玉石制品,广义的珠宝应包括金、银以及天然材料(矿物、岩石、生物等)制成的,具有一定价值的首饰、工艺品或其他珍藏统称为珠宝,故古代有“金银珠宝”的说法,把金银和珠宝区分出来。钟表是一种计时的装置,也是计量和指示时间的精密仪器。 钟表通常是以内机的大小来区别的。按国际惯例,机心直径超过80毫米、厚度超过30毫米的为钟;直径37~50毫米、厚度4~6毫米者,称为怀表;直径37毫米以下为手表;直径不大于20毫米或机心面积不大于314平方毫米的,称为女表。手表是人类所发明的最小、最坚固、最精密的机械之一。
我们熟知的第14类商标买卖珠宝品牌有蒂芙尼,宝格丽,迪奥,卡地亚,施华洛世奇,香奈儿,古驰。
我们熟知的第14类商标买卖钟表品牌有百达翡丽,爱彼,宝珀,江诗丹顿,伯爵,积家,芝柏,宝玑,卡地亚、劳力士。
【注释】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
本类尤其包括:
——首饰(即仿真首饰、贵重金属制首饰和宝石);
——衬衫袖口的链扣,领带饰针。
本类尤其不包括:
——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类),刀、叉和勺餐具(第八类),电触点(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茶壶(第二十一类),金银线制刺绣品(第二十六类),雪茄烟盒(第三十四类);
——非贵重金属制艺术品(按其原料分类)。
第14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1401-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1402-贵重金属盒
1403-珠宝,首饰,宝石及贵重金属制纪念品
1404-钟,表,计时器及其零部件
温馨小提示:第14类商标买卖应提交的文件:
1、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转让人和受让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非必须文件)。
4、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代理机构提供)。
第14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14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14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小编第14类商标推荐:
商标注册最新流程介绍?企业品牌保护的基础是商标保护。做好商标保护工作,需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在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商标注册过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今天,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商标注册的全新流程和所需信息,希望能够让大家对商标注册有更深入的了解。
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选择省时省力的方式——委托专业商标代理公司。我国商标注册量大,每天有上千件商标注册申请。为了使商标注册更加规范,国家商标局授予了部分专业商标代理资格。
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注册委托给专业代理机构,使专业代理机构能够提供更多合格的材料,商标注册成功率更高。其次,商标注册人直接申请商标注册,既费时费力,又增加了大量的差旅费。如果商标注册不成功,一切都需要从头开始。
全新的商标注册流程及所需资料是什么?
因此,注册商标的最佳方式是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全新的商标注册流程及所需信息如下:
1.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在寻找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时,必须注意其资质、商标注册量、公司规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实力。只有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才能保证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2.商标设计和商标查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您的要求为您提供商标设计服务和商标查询服务,使您想要注册的商标更符合商标法的要求,更容易被接受。
3.商标注册资料的准备和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专业机构将提供符合国家商标局要求的资料并提出申请。
4.商标注册审查注册:国家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审批公告、注册公告等一系列程序,整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年时间。在此期间,商标代理机构将始终关注商标注册工作的进展情况,部分商标注册工作将及时应对,直至商标注册工作完成并取得《商标注册证》。
全新的商标注册流程及所需信息?
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具有良好的商标设计。在设计商标时,必须参照《商标法》对商标的条件进行限制,并设计符合下列条件的商标:
1.企业设计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律要件:《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并结合上述要素,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2.企业设计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即作为商标,必须能够将商标或者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没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
3.企业设计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和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与在同一商标上注册或者使用的在先商标不相同或者近似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企业设计的商标含有商品地理标志,且该商品不来源于该标志标明的区域,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但是,善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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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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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24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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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朝阳受理窗口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 | 010-84681512 |
2 | 丰台受理窗口 | 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 010-63458090 |
3 | 石景山受理窗口 |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一层大厅 | 010-88796120 |
4 | 通州受理窗口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11号院1号楼一层商标受理窗口 | 010-60532520 |
5 | 顺义受理窗口 |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大厅一层B区 | 010-81460375 |
6 | 昌平受理窗口 |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31号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层大厅 | 010-69743319 |
7 | 大兴受理窗口 |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政务商事税务大厅 | 010-81299552 |
8 | 怀柔受理窗口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 010-60684940 |
9 | 平谷受理窗口 |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2层 | 010-89985049 |
10 | 密云受理窗口 |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 | 010-69065282 |
11 | 延庆受理窗口 | 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 010-69140544 |
12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受理窗口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1层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大厅) | 010-87162375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7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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