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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什么因素导致商标转让无效?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1-12 15:54:5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选择商标类别需要我们根据我们的产品进行选择,然后对商标进行分类。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选择自己的产品名称,而不是自己的食品类别,直接选择食品类别。这是非常不准确的,在45大类商标中,它是比较相似的。商标种类繁多,请注明产品名称或产品的详细通用名称。

一、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要求

  许多年前,商标注册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注册多个商标。然而,随着《商标法》的不断完善,个人注册商标也越来越复杂。那么,对个人商标的注册有什么要求呢?个人商标注册有点难?委托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办理,让您省事又省心!

  1.首先,由于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来帮助我们,我们需要自己对商标进行大致的查询,以了解是否有相似的商标或相同的商标。为避免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我们可以在商标局官网查询。

  2.选择商标类别需要我们根据我们的产品进行选择,然后对商标进行分类。我们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选择自己的产品名称,而不是自己的食品类别,直接选择食品类别。这是非常不准确的,在45大类商标中,它是比较相似的。商标种类繁多,请注明产品名称或产品的详细通用名称。

  3.为了使商标注册工作更顺利地完成,需要提前准备好商标注册的有关资料。对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样、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内容标准化和尺寸规范有严格的标准,可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网的专业商标顾问,或到商标局官网了解。

  4.前期工作完成后,可以选择最近的商标注册正式受理点,提交商标注册资料直至受理。

  5.信息提交后,可能出现限期更正的情况,即信息不完整,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然后回复正常的商标注册程序。

  6.商标审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所有的商标信息都将互相审查和核实。如果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7.商标公告期间,审查完毕后,商标局官网予以公告,其间将出现商标异议阶段。

  8.公告期满,发给《商标注册证》,办理商标注册。

二、什么因素导致商标转让无效?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我们知道需要准备相应的商标,但也知道商标注册的难度。因此,当我们获得相应的商标时,许多企业会选择转让来获得相应的商标,但在转让相应的商标的过程中,我们知道,由于某些原因。理由的存在可能导致商标转让无效。那么什么因素会导致商标转让的无效呢?

  1、《商标注册证》无效。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商标有效期届满,在六个月的延长期内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被该商标注销的商标。

  2、转让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和组合的。注册商标由国家商标局审查备案。用户不得擅自更改。注册商标擅自改变的,不予转让,受法律保护。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变更注册人的姓名、地址等事项,不办理变更手续的。注册人的姓名和地址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是认定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未经授权的变更不受法律保护。

  4、申请转让可能产生误解、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经长期使用后,可以为公众所熟知,消费者也可以将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联系起来。在注册商标的转让中,特别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解,法律规定,商标局对可能引起误解、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并通知申请人写作并解释原因。

  5、商标注册人不得转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解,丧失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这些都是商标转让过程中导致商标转让无效的因素,因此在转让商标之前,我们需要询问转让商标的情况,或者我们可以直接委托企业好帮手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相应的商标,以确保成功地转让了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52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北京)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天津滨海新区受理窗口 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北路融汇商务园六区1号楼 022-66387907
2 天津和平受理窗口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7号 022-85611525
3 天津南开受理窗口 天津市南开区青年路245号增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6室 022-87726106
4 天津北辰受理窗口 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5号(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 022-26913968
5 天津宝坻受理窗口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元路交口(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14室) 022-82660200
6 天津静海受理窗口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022-68608623 022-28943843
7 天津自贸区受理窗口 天津市空港经济西三道166号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商事经贸大厅35、36窗口 022-84907948 022-24896040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0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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