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取得一定赔偿的协议为商标转让协议。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签订协议和合同。
商标在转让过程中,必须提交商标转让协议,提交后,审批后才能生效。因此,当我们签署转让协议时,我们选择签署协议或合同。两者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规定中,签订协议是指两人以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以便开展活动。合同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平等的当事人表达相同意思的协议。这通常是为了产生、改变或终止债务关系。
因此,我们转让商标的协议或合同是一种达到目的的合同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有法律上的好处。只要遵循条款的规定,就可以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协议在办理过程中是否需要公证。商标局对注册和转让协议的公证没有具体而严格的要求,因此公证不是必不可少的一步。但是,我们可以查阅相关平台单位,就商标代理转让等问题,尽可能完善转让手续和相应的文件内容。在此之后,协议可以通过行政机关公证来实现,既可以保证协议的可行性,又可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商标使用权的转让也是权利的转让。每一步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应当遵守商标法的法律、法规,否则就没有法律效力,将依法进行,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细节决定成败,商标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商标转让还是商标使用,都要注意这些问题。更多详情请咨询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
营业执照的存在与注册商标有矛盾吗?可以先从两者的释义中对其理解,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而商标是企业对外的名片,也就是消费者第一时间会注意到的一个标志,有时候也充当着“品牌”的角色,具有一定价值。
据悉,商标是全国统一审查,一经注册,全国都享有专用权,所以权利更大一些。营业执照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只要在当地没有重复的就可以批准。二者完全不能等价,性质也完全不同。因此,商标注册和营业执照缺一不可。
主要的就在于两者的区别,营业执照是企业获准专门从事经营的凭证,上面记述了企业名字、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等内容,且营业执照名称就是所谓的“商号”,这是在企业所属当地的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登记完的商号只在所在的工商首府范围内可以独自用于本省,而出了该地域,其他的省市地区仍然可以用同样的名字作为商号,即营业执照是地域性的。
再来看商标注册,这是让自己的产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标志,商标名称就是所谓的企业品牌,这是在中国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登记,登记下来的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商标是全国性的,无论是哪个省市和地区的企业或者个人都无法在同样的商品或服务上再登记和您近似于或相同的商标。
我们通常根据商标买东西,而不是通过识别企业。一般买东西最直接的方式是看哪个牌子,而不是看是哪个公司。商标可以是企业名称、企业名称或其他重要标志。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商标,但只能有一个营业执照。
而且商标其实拥有很多的权利,已经经过法律核准的商标,拥有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投资权、转让权、禁止权、质押权还有继承权。公司成立之后本来就是通过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盈利,如果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命名受到直接的冲击,对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直接盈利运营的产品是一个直接的打击。
通过这几个方面的对比,营业执照和商标的作用不同,虽然有联系,但各司其职。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就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专有权。不注册,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成功注册后,就成为侵权人,商标将遭受巨大损失。两者还是需要分开来理解并且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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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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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20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
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23 |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
24 |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 0871-64568947 |
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
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2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
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90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新疆)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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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91-3678635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延安路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0996-2210532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巴音郭楞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天南路16号科技文化广场行政服务中心180号窗口 | 0998-2501012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喀什地区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 | 0999-8797368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霍尔果斯受理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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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4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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