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能否用来注册商标
一般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是群众知晓的本国地名不合适的,地址都是以身份证或者护照记载的地址为准。
1、地名具有其他的含义并且含义已经是大于地名含义的。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了在全体上所具有的鲜明特征,地名运用在其他指定的商品上,会让相关群众误认的,具体地址还是用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居处地为准。
3、注册商标含有地名,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是群众所知晓的本国地名,可能存在不会误导公众。
4、商标所含地名和地址没有分歧,判别就不具有不良影响,不会使群众发作商品产地误认。
跑步机是家庭及健身房常备的健身器材,而且是当今家庭健身器材中最简单的一种,是家庭健身器的最佳选择。跑步机其实最真实的作用就是每当不能进行室外活动时,要体现运动量,则选择在跑步机上运动是最好的。关于跑步机商标所在的类别可以怎样计算?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能够知道,跑步机商标所在的类别是第28类 - 2807-体操、举重、田径、冰雪及属于本类的其他运动器材。跑步机也有很多种种类选择,随着科技的发展,跑步机也在尽可能地进行创新优化。
湖北商标的显著性就是指商标应当具备使公众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商标的特征越明显,商标的区别作用就越大,更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显著性是企业在进行注册时候最大的优势,但是有些新申请的商标会因为缺乏显著性而被驳回,所以应该如何判定商标的显著性呢?
首先商标的设计不能太简单,这样就会导致商标不具有任何特点,也不能过于复杂,使得商标的显著特征被复杂的设计所掩盖。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除了要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外,还不能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同时商标法也规定了一些商标标志是不能注册的,比如:仅代表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等;或者是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用途等。那么当商标缺乏显著性的时候,该怎么才能让商标具有显著性呢?
避开通用名称。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普遍使用与某个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申请人在给商标命名是就要避开此类名称。不能直接用商标进行宣传,还需要为商标增加一些描述性词汇,也就是在商标的后面加上商品的称呼,比如,中华商标宣传的中华牙膏等。通过此方法的宣传,可以防止商标的显著性被弱化。
还有最好选择自创词语等等之类的。总之,没有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可能注册成功的,当然,有一个是例外:经过使用而获得的显著性,就是该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已经具备了需要的显著性,相关公众可以将商标与商品联系起来,这样的标志就可以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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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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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采用名称 | 地址 | 对外电话 |
1 |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 010-82612006 |
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
3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 0311-81588844 |
4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
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 0471-5203375 |
6 |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 | 024-86913165 |
7 |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 0431-82752768 |
8 |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 0451-51920503 |
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 021-80363300 |
1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 025-83238202 |
11 |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 0512-67061881 |
12 |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 0571-85116361 |
13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 0551-62999797 |
14 |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 0791-86355663 |
15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 0531-88198581 |
16 |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 0371-65977156 |
17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 027-87641839 |
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 0731-88856516 |
1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 020-8768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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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 023-67606650 |
22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 028-8605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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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 0891-6848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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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 0931-8732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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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
30 |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 0991-8837918 |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山东)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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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11号8F04-2 | 0531-82569620 |
2 | 青岛受理窗口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 | 0532-66200527 |
3 | 东营受理窗口 | 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8号 | 0546-8333003 |
4 | 济宁受理窗口 | 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为民服务中心 | 0537-2341816 |
5 | 泰安受理窗口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337号泰安政务服务中心(泰山国际会展中心) | 0538-8266636 |
6 | 临沂受理窗口 |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0539-8771912 0539-8771913 |
7 | 青岛西海岸新区受理窗口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469号12楼(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工智能大厦) | 0532-85162332 |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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