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来抵扣的。征税是17%的货物,那么只能是抵扣按照17%征税的货物的增值税。3%的票只能作为征税3%的货物的增值税。根据提问的例子得出的结算答案:30000/(1+17%)*17%=4358.974359。
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交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一般纳税人取得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按照发 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如果要3%的进项税票的话,那就是含税金额[4359/0.03]*1.03=149659。一般增值税是价外税,不特别注明,那么给出的就是默认为不含税价,对于特殊情况,如混合销售,兼营业务,以及运费要按相应的规定计算。
扩展资料
在进行销售折扣时,如果将销售额和销售折扣书写在了同一张销售发票上,那么就可以将折扣后的实际金额作为销售额,并计算出增值税;倘若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分别开具发票的,就不能从销售额中减去折扣额。
当发票不带销货清单时,在增值税发票中添加销售折扣的流程是:将鼠标光标移动到某一个商品所在行,点击折扣按钮,在弹出框中输入折扣的行数和比率,系统会自动算出销售折扣的金额。
添加销售折扣后,如果要进行修改,则需要删除折扣行后才能操作,商品行和折扣行中间不能插入其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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