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领购是用票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的法定程序:
(一)第一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即可,
(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普通发票领购簿》;
3、 需验审的发票。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需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纳税人领购发票时,要按规定交纳发票工本费。
对发现的发票违章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税务违法、违章工作程序进行违章处理。
1.先去税务申请发票
2.税务发票批准后,拿着税务批准的发票申请表去开票盘软件公司购金税盘,一般税务大厅有购税控盘的地方
3.然后再去税务大厅领取发票,带上税控盘和申请表,领票时会看表,然后会把领取的发票读入盘里
4.安装开票软件(可以让软件公司安装)
5.完成以上操作就可以开票啦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
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所需资料:
(1)购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税控盘。
(4)发票章。
注意:首次购买发票需要购票人持上述资料到企业注册地对应的国税管理所票证中心,现场购买发票。
扩展资料
发票要建章立制;设置台账;定期保存,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及账册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国税机关查验后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保管;放在保险柜内;设置领、用、存登记簿;取得的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已开具的存根保存5年,期满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
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发当日书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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