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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的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还能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问题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3-28 18:56:2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海关缴款书也是要认证比对的,通过金税3申报软件上传信息,通过才能抵扣。谁告诉你不认证的?这个和普通进项没有区别,进项多就是留抵税额,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里面需要填写,有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这一行。

  我所在的企业是制造业,自2009年下半年至今,一直从国外陆续购买设备及原材料,但在纳税申报时,只将进口缴纳的增值税录入了“四小票”系统,但未进行申报,这种情况近期才发现,有的已超过6个月。请问这样进口的材料,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还能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超过上述文件规定的抵扣时限,则不允许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已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凭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即海关完税凭证)依票面列明的增值税额申报抵扣。

  2、并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除报送纸质资料外,随同纳税申报表一起报送给税务机关,不报送清单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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