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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运输服务是否按国际运输劳务征税?适用零税率的国际运输劳务有哪几个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3-30 09:30:2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是对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中,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的相关规定,国际快递运输劳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税

  零税率应税服务是指适用于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包含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研发与设计服务。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办法包括免抵退税办法和免退税办法,具体办法及计算公式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有关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的规定执行。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果同时出口货物劳务且未分别核算的,应一并计算免抵退税。税务机关在审批时,应按照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额的比例划分其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中提到的国际运输劳务,是否包含国际快递运输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是对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中,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的相关规定,国际快递运输劳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税。因此,国际快递不属于财税〔2010〕8号文件规定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免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 )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需要缴纳营业税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免税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免税

  这里没有说明具体的是哪项业务,所以不好区分。这是出题者考虑不周。这样可以按照征税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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