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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2 10:20:0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开哪种类型的发票:还得跟据您们家企业的经营范围来的,只有在您们家有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后,才能去找所需专管员核定餐饮发票

  个体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申请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如果要开发票需要专门到税务局去申领。

  你必须去国税局和地税局办理涉税手续,按期申报缴纳税款。即使不开具发票,只要发生生产经营行为,都是应当缴纳税款的。如果你不去两税办理涉税手续,不按期申报,你的营业执照会在税务机关和工商机关变为非正常户,并被上传到国家信用系统中,很快你的营业执照就无法经营了。如果办理营业执照用的是你的身份证,你从此以后就无法用你的身份证再办理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担任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办税人员,甚至你今后贷款也会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个人从事餐饮业不属于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形,无法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餐饮业普通发票。应按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的规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有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开餐饮发票。

  1.发票限于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2.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 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3.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 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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