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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库存商品转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库存商品可以转为固定资产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3 15:22:1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只需把库存商品转作固定资产就行了。库存商品只有在销售后才需提销项税,作为自用这些东西就不作为商品了,增值税也缴了,那就是进项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上述规定中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需要看固定资产属于哪类项目 ,如果属于准予抵扣的范围不缴纳增值税;如果属于不得抵扣的项目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库存商品转固定资产,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按照税法规定,将自产的货物内部使用,是视同销售的。要交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二种,如果是外购的货物自己使用,不交增值税,同时也不得抵扣购买时进项税。这部份进项税要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计算所得税时,由于所有权并未流出企业。这种内部移送并不视为销售收入。计算收入时不用列支

  企业购入一批沙箱,计入库存商品账,后因其在生产产品时可反复使用,又转入固定资产账中,由库存商品转入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从库存商品转为固定资产,若没有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以及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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